张吉莲
发布时间: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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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吉莲,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张吉莲,女,汉族,1973年12月生,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粉店村村民
她是一个普通农村妇女,幼小时母亲去世,父亲酗酒,从小由奶奶和3位叔父抚养长大。张吉莲知恩图报,信守奶奶临终叮嘱,成家后,将3位无子女的叔父接到家里照顾,同时还要照顾腿部残疾的婆婆。面对4位不同程度残障老人,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张吉莲,每天无微不至地照管着他们的“吃喝拉撒”,17年如一日,用经年累月的倾心付出撑起“一片天”,成为叔叔、婆婆心中的“好女儿”,唱响“你为我小、我养你老”的动人赞歌。
责任编辑:邓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