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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经开区生态防护屏障建设项目一“钉子户”被拆除
来源:      发表时间:2017-07-26

  “砰砰砰!”随着一阵阵玻璃破碎声,7月25日,位于晏家街道木莲街6号1幢1-8号房屋被区法院依法强制拆除。

  该房屋属于长寿经开区生态防护屏障建设项目征收范围,户主为龚某。2013年10月,区政府发布长寿经开区生态防护屏障建设项目征收决定公告,2013年11月1日开始签约。目前基本完成征收任务。但包括龚某在内的极少数人,以补偿安置标准太低为由,拒绝签定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长寿经开区生态防护屏障建设项目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后,区征收办、晏家街道组织工作组多次耐心细致地宣讲房屋征收政策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但龚某不为所动。2014年,区政府就该房屋做出《征收补偿决定书》。龚某长期居住在外地,为便于向其宣讲政策,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她保持联系,及时沟通谈心。同时,征收工作组通过其家属给她做思想工作,但龚某始终坚持自己的意见。为了依法推进征收工作,区政府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区法院裁定准予执行。

  龚某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征收补偿决定书》,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其诉讼请求。龚某不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我区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强制执行工作方案,足额支付了补偿安置费用。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国家的征收行为是有强制性的,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裁定的行政决定,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记者 黄涛 见习记者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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