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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岸:送法进村社 留住好“食光”
来源: 南岸网     发表时间:2024-03-15     责任编辑:严 峻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3月12日,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区人民法院携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走进峡口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宣讲活动,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一大早,南岸区人民法院的“车载便民法庭”开到了峡口镇温家溪公园的广场上,滚动播放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视频,立刻吸引不少晨练的居民驻足观看。活动现场,南岸区人民法院驻站法官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强调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醒居民擦亮双眼,学会甄别,在选购食品时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切勿购买“三无”产品,并耐心解答群众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问题。

  “孃孃,你看到这些‘包治百病’的中草药,千万不要买,这些都是假的!”“这种假药千万买不得,吃了容易出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拿着近期查获的街头地摊假药,向周围的居民们普及假药带来的危害。这些普普通通的小药丸包装简陋,却都在包装上标注了“神通广大”的疗效,极易诱导缺乏甄别能力的群众购买。

  南岸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徐燚鸣则引用常见的“买菜缺斤少两”“包装盒按食品价格称重收费”等事例向居民阐释了多种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知情权的行为,并以南岸区人民法院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的郭某诉某经营部产品责任纠纷案为例,详细地向在场居民讲解了买到假药假酒时,应如何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警示商家诚信文明经营,避免侵犯消费者权益。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保障食品安全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南岸区人民法院此次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开展法治宣传进村社活动,有效引导群众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了解,为广大群众留住了好“食光”。(记者 杨雪婷 通讯员 徐燚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