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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文明行为促进月”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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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文明办: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关于做好“文明行为促进月”系列工作的通知》(渝文明办〔2022〕3号)要求,潼南区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积极做好了第二个“文明行为促进月”系列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推动工作有力有序。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印发《关于做好“文明行为促进月”系列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全区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协同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推动《条例》入脑入心。为全区所有区级部门、镇街班子成员发放《条例》单行本共计1000余本,带动各级各部门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开展《条例》专题学习100余场次,推动党员干部对《条例》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修改制作文明行为促进公益宣传画面、海报,利用高速公路T型广告牌、楼宇电视、游走字幕、LED显示屏、建筑围挡、宣传栏等户外公益广告载体和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区属媒体平台,广泛刊载宣传《条例》,制发张贴5类海报共计1万余张, LED显示屏播放2.3万余次。

  三是开展活动,推动文明落实落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大力倡导“我文明·靠右行”,持续开展“礼让行人树新风”主题活动,城管、交警大力整治违规占道停车等不文明行为。交通部门积极开展“雷锋的士”创建活动,制定《重庆市潼南区“雷锋的士”志愿服务支队管理办法(试行)》。积极组织开展“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印发2022年3月新时代文明实践重点志愿服务活动通知,结合“3.12”植树节,以“植绿护绿,美化环境”为主题,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开展健康义诊志愿服务活动,累计服务群众1100余人次;开展助耕支农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困难户栽种各类蔬菜20余亩,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紧扣“3.15”消费者权益日等节点,开展普法、安全等宣传活动,累计接受群众咨询7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980余份。大力宣传普及“吃得文明”理念,发放“吃得文明”倡议书2300余份,LED显示屏播放3500余次。广泛发动群众,组织摄影爱好者、志愿者参与“幸福照进来、一起向未来”全家福拍摄活动,拍摄全家福400余张,遴选优秀作品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云平台专题网页进行线上展播,不断提升平台社会知晓率和使用率。

  重庆市潼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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