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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关于做好“文明行为促进月”系列工作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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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文明办:

  《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每年三月为我市文明行为促进月,集中开展文明行为宣传、实践活动。按照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关于做好“文明行为促进月”系列工作的通知》(渝文明办20223号)要求,永川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聚焦关键点、找准突破口,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持续在宣传和实践上下功夫、做文章,扎实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月”系列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

  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文明行为促进月”系列工作的通知》永文明办20224,要求全区各镇街、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统一规划部署,理清职能职责,细化落实措施,从宣传工作、实践活动、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工作布置。

  二、全面宣传覆盖,营造浓厚氛围

  (一)抓好文明宣传。发挥党员干部示范作用通过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推动党员干部对《条例》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赠阅《条例》宣传手册10000本、海报10000张、宣传横幅1000幅发放到城乡社区、广大市民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梦想课堂等阵地组织人大代表、道德典型、专家学者、基层干部等利用法治教育、榜样面对面、院坝会等形式开展对象分众化、内容通俗化、形式多样化的宣讲活动50余场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鲜活的事例推动《条例》走进田间地头、工厂车间社区小区。

  (二)抓好新闻宣传。永川发布微信公众号、永川头条APP、《渝西都市报》刊登《条例》宣传海报,以“和善有礼 做文明永川人”为专题,推出镇街各部门宣传、落实《条例》有力举措等系列报道20条。

  (三)抓好社会宣传。推出一系列宣传资料,印发《市民文明公约》和《市民文明手册》3万份;运用智慧电梯、公交车载电视、LED屏广泛刊登《条例》海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围绕文明行为促进月3.5学雷锋日深入推动文明在行动系列工作和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实施文明风尚行动。

  (四)抓好文艺宣传。围绕《条例》的宣传贯彻创作《文明出行春风绕》《社区大妈有话说》《文明点亮你我他》等一系列优秀文艺作品,充分展示永川文明新风、蓬勃精神、特色文化。

  三、全面文明实践,推动习惯养成

  紧盯“三类人群”实现宣传“零距离”。聚焦弱势群体。结合“3·5学雷锋日”等重要时间段,组织村社区网格员、志愿服务队等,走进敬老院、社区敲门入户为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群体开展宣传和服务活动。关注在校师生。联合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礼让斑马线”、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等活动,开展《条例》宣传,摒弃不文明行为。贴近基层百姓。深入村居、院坝、楼栋,采取定点宣传和流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呼吁群众做文明人、做文明事。

  扎实开展“礼让斑马线 文明我点赞”“我文明 靠右行”等专项行动,加大不文明行为打击查处,及时曝光一批不文明行为;积极策动环保、市政等部门,加大噪音扰民、遛狗不栓绳、车辆乱停等行为整治力度,扎实开展劝导教育,呼吁广大市民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筑牢过“紧日子”思想,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理性的餐饮理念,切实用“小餐桌”培育“大文明”;坚持将文明创建与服务群众有机结合,狠抓窗口单位管理,规范工作人员文明用语,推行微笑服务,主动上门帮助群众难题,着力提升队伍亲民爱民形象;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行为,加强执法规范培训,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执法方式、执法手段、执法态度,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树立永川良好形象。

  重庆市永川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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