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文明办   主办
首页 > 区县工作 > 渝中区 > 正文

倡导文明新风 我区多举措规范文娱场所经营秩序

来源:
字号:
[小]
[大]
【打印】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悬挂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设置未成年人禁入和限入警示牌、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自全国文明城区建设整改提升工作开展以来,我区文娱场所对标对表市场行业标准,着力优化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水平,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即时整改,全区文娱场所新风扑面。

  据了解,我区现有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服务场所74家,娱乐经营场所43家,电影院17家,出版物经营企业84家。区文化旅游委采取责任到人、划片包干,网格化管理模式进行督促整治,通过经营单位落实主责、行业协会组织自律、执法队员监管到位,层层落实文明消费。同时,明确要求各经营场所在显著位置悬挂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或限入警示牌;保持场所环境卫生整洁、空气清新;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劝阻吸烟、赤膊、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在区文化旅游委、区文化行业协会的督导下,我区各大文娱场所持续开展自查自改,区文化执法支队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密度、频度,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查立改经过整改,全区各大文娱场所文明规范经营意识明显增强。区文化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市民、游客如果遇到不文明娱乐和旅游等行为,可拨打热线电话023-63735165投诉举报。(记者  黄清娴)

责任编辑:cq_zhen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