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需更多“法律明白人”
记者11月19日从司法部获悉,近日,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11月19日新华社)
近年来,随着党的惠农政策不断深入,乡村建设越来越快、发展越来越好。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乡村建设不断加快、经济发展越来越好的同时,涉及农村农民权利和利益等各方面的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多。如果不提前加以干预和疏导,不仅会激化和扩大矛盾,更会影响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那么,我们如何破解这些矛盾和纠纷,维护好农村经济发展稳定,为乡村振兴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呢?应该说,进一步加大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是一个非常不错的解决途径。
众所周知,现如今农村不单单是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耕作模式。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不断加快,农村也已成为工业、厂矿、农庄、旅游等多种经济活跃的主战场,成为许多外来资金流入的热土和洼地。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外来客商到乡村投资建厂办企业,成功人士返乡创业流转土地、办农村合作社,农民抵押集体土地等一系列的棘手问题,没有知法懂法的本土法律人士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肯定行不通。比如农村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会涉及到房屋赔偿和宅基地二次分配等问题,农民大多又不懂政策和法律,如果没有乡村“法律明白人”从中做工作,一个是协调难度大、工作推进慢,二是搞不好农民会吃亏,甚至会导致涉访涉诉。
特别是眼下,各地正在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工作,会涉及到许多政策和法律方面问题。与此同时,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陆续对以前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废除。比如《民法典》实施之后,与《民法典》有冲突的相关法律都会同时废除。那么,在这种社会背景之下,做好“三农”工作、加强乡村社会治理、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就迫切需要更多农村群众信得过的本地法律专业实用人才。
所以,各地要借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为契机,高度重视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并通过定向培养、集中培训、引进人才等多种途径,多培养一些服务群众的乡村“法律明白人”,让法律的阳光照耀广袤的乡村大地。(作者 徐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