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中央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关工作要求,2014年,渝北区建成每个镇一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启动10所城市学校少年宫,共计22所,实现了“学校少年宫”镇街全覆盖。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乡村学校少年宫”6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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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 建设阵地
各“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依托学校资源优势,因地制宜,设计培训项目,配备满足德育教学、科技普及、课外艺体活动和地方特色项目训练所需的场地、器材和功能用房。场地建设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功能齐全,活动器材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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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 确保运行
“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所在学校成立专门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一套班子,两项职责,建立健全了《少年宫活动规划》、《少年宫安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确实做到订计划、出实招、办实事、重实效,确保“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活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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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招募 提升师资
各“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师资由学校教师、民间辅导员、社会志愿者三部分组成。各“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面向社会招募义务辅导员、志愿者,吸纳文体、科技、民间艺人和“五老”人员、大学生村官等,义务为未成年人服务,壮大和优化了辅导员队伍,拓宽了教育及师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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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原则 群众满意
各“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始终坚持公益性原则,开展绘画、手工制作、合唱、舞蹈等技能培训,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条件、营造环境,满足他们的课外活动需求,使“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成为孩子们喜欢的活动场所、家长放心的教育阵地、人民满意的文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