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委宣传部渝中区文明办主办
重庆公共场所依法控烟重庆控烟在行动(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8日

  2021年1月1日起《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重庆公共场所将依法控烟,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主要内容:

  1.何时颁布、施行 《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于2020年9月29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适用范围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适用《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3.公共场所指哪些场所? 是指公众可以进出的场所或者供集体使用的场所,包括餐饮服务场所、住宿休息服务场所、公众娱乐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公用电梯等。

  4.什么是吸烟? 《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所称的吸烟,是指吸入并呼出烟草的烟雾或者电子烟气雾的行为。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视为吸烟。

  5.哪些场所禁止吸烟? 《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八条、第九条从室内、室外两个方面分别对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范围作出了具体规定。第八条规定:“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禁止吸烟。但是,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可以划定或者设置吸烟区:(一)餐饮服务场所;(二)住宿休息服务场所;(三)公众娱乐场所。鼓励前款规定的可以划定或者设置吸烟区的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第九条规定:“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一)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儿童福利院、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二)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三)公共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演出场所;(四)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区;(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可以在前款规定以外区域临时划定禁止吸烟的室外区域。”

编辑:cqyz_liangzq
主题活动更多>>
微博
地方文明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