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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疫情相关医疗废物实现100%安全处置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各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如何?3月26日,记者从区卫生健康委获悉,全区各医疗机构以及4个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产生的医疗废物均100%安全处置,做到了“应收尽收、应处尽处”。

  疫情发生以来,全区13家医院的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及区内市级医院隔离病区等场所,针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及确诊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全部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对其使用双层专用包装物密封包装,确保安全。各医疗机构设置了相对独立的医疗废物暂存点,贮存新冠病毒感染相关医疗废物,贮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同时,对疫情相关医疗废物进行单独登记管理。

  针对4个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产生的医疗废物,我区全面落实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专人”管理,医疗废物“专车”转运、“专区”收集、“专送”处置。在全力做好医疗废物安全收集处置的同时,我区还对市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和5家开展新冠肺炎患者血液检测工作医院的血液样本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血液样本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消毒处理后,再单独登记移交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