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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请抓紧完成资格认证

  11月23日,区社保事务中心发布《关于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公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多种方式,以切实做好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效防范欺诈、冒领养老保险待遇行为。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手机、电脑和现场认证等方式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此外,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人员,可向就近的街道社保所或社区提出上门认证申请,由工作人员上门办理。出国、出境居住的人员可到我国驻外使领馆、派出机构、驻港澳公署完成资格认证。

  区社保事务中心提醒,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认证服务期为1年,超过1年未进行认证的退休人员和享受养老待遇人员需在12月19日前完成认证。按相关文件规定,逾期未进行认证的,将影响养老待遇发放。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63838320、63557902咨询。

  认证方式

  手机自助认证

  下载“重庆掌上12333”手机APP,通过“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模块进行线上自助认证。

  电脑自助认证

  1.访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助认证(网址:http://si.12333.gov.cn)。2.已采集过指纹和人脸的认证对象,可登录重庆市养老待遇领取人员互联网认证信息系统进行自助认证(网址:http://rlsbj.cq.gov.cn/qc/)。

  现场认证

  1.到居住地就近的街道社保所或有条件的社区办理资格认证。资格认证实行全市同城通办,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可就近就便选择认证服务点进行认证。2.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设置的社保一体机进行指纹自助认证。(记者 姚延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