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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救助年龄范围从0-6岁扩大到0-15岁 我区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新举措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2月23日,记者从区残联获悉,日前,区政府印发《渝中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

  据了解,该《细则》以“坚持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基本原则,对渝中户籍且符合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行了“扩面”,年龄范围从0-6岁扩大为0-15岁。

  区残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可持诊断证明(具备相关诊断能力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残疾人证向区残联提出康复救助申请。相关部门审核后,根据残疾儿童个体的不同情况,结合评估结果及实际需求,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基本康复训练等康复救助服务,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至20000元/人·年。(记者 李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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