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委宣传部渝中区文明办主办
市民可参与泳池卫生管理
来源:渝中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7日

  7月24日,记者了解到,为加强我区游泳场所卫生,保障游泳者身体健康,防止介水传染病的流行,我区将对辖区内36家游泳场所的卫生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情况进行检查,并邀请市民共同参与监督管理。

  据了解,根据《重庆市公共卫生和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我区结合区情,要求辖区内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必须符合《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的有关规定;游泳场所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在开池期间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负责游泳者入池前健康状况的询问及检查,并作好记录。同时,游泳场所经营范围的游泳池水质卫生应有专人管理,开池期间每天必须对更衣室、沐浴室、厕所及游泳池外环境进行清洗,并定期消毒。

  市民可共同参与到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当中,若发现游泳场所存在水质不清、池底不干净、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未公示等情况,可拨打电话63310666进行投诉。

编辑:cqyz_pengc
主题活动更多>>
微博
地方文明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