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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四个文明行为促进月”启动

发表日期: 2024-03-01
责任编辑: 付 珊珊
  
  启动仪式现场。江北区委宣传部熊鹏 摄
  倡导市民文明餐饮、文明养犬、文明上网……3月1日,重庆市“第四个文明行为促进月”启动仪式在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广场举行。启动仪式上,参与活动的领导为“重庆文明行为示范队”授旗,并为市民代表赠送《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单行本。
  据悉,《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每年3月为重庆文明行为促进月,将集中开展文明行为宣传、实践活动。今年3月为重庆第四个文明行为促进月。
  市委文明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文明行为促进月”是《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的法定活动,已经连续成功举办了3年,在全市凝聚起关心、参与、支持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力量,对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次活动吸引了不少市民参与体验。华龙网 余文欣 摄
  活动现场设置了新时代文明实践市集,开设文明条例、文明交通、文明养犬、文明餐桌、生态文明、垃圾分类、科普知识等20个主题宣传展区,通过宣传展示、案例分享、互动体验等方式对《条例》进行深入解读,吸引了不少市民争相参与体验。
  在便民理发“摊位”前,义剪志愿者们早已准备好了剪刀、推子、梳子等理发工具。“您想什么样的发型?剪平头还是剃光头呢?”志愿者们热情地与老人打招呼,细心听取他们的要求。只见义剪志愿者们拿着工具,在推剪之间,没一会儿就修剪好了头发。
  
  义剪活动现场。江北区融媒体中心曹检 摄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在剪纸艺术、书画艺术、非遗蛋雕展台前挤满了市民,家住观音桥附近的市民陈阿姨表示,她特别喜欢传统文化,在展区看到这些艺术作品,心情格外愉悦。
  据了解,“第四个文明行为促进月”期间,全市各区县将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文明行为促进月”活动,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推动《条例》深入人心、融入生活,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现代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此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江北区委、江北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江北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江北区委宣传部、江北区观音桥商圈管理办公室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