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好人传·2021年》编辑出版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员会宣传部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篇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员会宣传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渝财规【2020】14号,参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对“《重庆好人传·2021年》编辑出版方案”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采购内容 |
印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重庆好人传·2021年》编辑出版方案 |
1000套 |
8.50 |
1 |
注:以上磋商内容的具体技术需求,见第二篇相关内容。 |
二、资金来源
采购人自筹资金,采购预算金额 8.50 万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的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6月14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文明网(http://cq.wenming.cn/)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6月14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磋商文件发售期: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20 日17:00(工作时间)
(四)磋商文件购买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磋商文件的购买方式:1.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207983340@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龙头寺支行
账 号:3100032609100038951
2.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六)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
(七)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6月24日北京时间13:30;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北京时间14:00;
(九)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6月24日北京时间14:00;
(十)磋商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文明网(http://cq.wenming.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63895227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系人: 刘欢
电 话:15902340701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泰山大道东段62号2幢 10-11号
第二篇 项目技术需求
一、采购内容
印数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重庆好人传·2021年》编辑出版 |
1000套 |
8.50 |
二、工作内容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身边好人,充分展示“好人在身边、重庆好人多”的文明形象,积极营造“喜迎二十大”的热烈气氛,对2021年度重庆好人的动人事迹、道德追求和高尚情操通过人物传记形式进行深度挖掘提炼,并以图文并茂形式集纳成册。
(一)书名
重庆好人传·2021年(暂定)
(二)作者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文明办
(三)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凝聚传递社会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让不同行业、不同群体都能学有榜样、行有示范。
(四)主要内容
2021年评选发布的助人为乐类、见义勇为类、诚实守信类、敬业奉献类、孝老爱亲类、自强不息类六个类别共120名重庆好人(包含31名中国好人)的先进事迹。
(五)写作文体及风格
本书主要写作文体为记叙文,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自强不息六个类别,1篇短文介绍1名重庆好人,每篇短文包含人物小传、事迹和致敬词三个板块,内容详实丰满,故事情节富有可读性和感染力,由人物个体形象以小见大,反映重庆好人身上彰显出的中华文明优秀基因,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髓。
(六)图书规格
书中每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并配人物照片1—2张,纯文字约18万字。图书印数1000套。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
(一)服务时间: 成交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重庆)。
(三)验收要求:
1.编辑出版的内容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才能出版印刷。
2.采购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3.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不得有错页、缺页、漏页、倒装、污损、受潮、错误等情况。凡污损、图文不清、错页、缺页、漏页、倒装、缺附件及与订单不符的,要负责退书或调换,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退换货期间按逾期交货处理。
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报价要求
本次采购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包括书号费、设计费、排版费、印刷费、装订费、三审三校费、编写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供应商交货完成项目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
四、知识产权
(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二)成果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采购人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参照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篇中的格式文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7)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二)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2 |
保证金 |
本项目无 |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财库【2022】3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办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问题适用问题的意见执行。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本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签署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磋商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参与磋商。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 第二项的内容作出响应或承诺。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3.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审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20%) |
20分 |
有效的磋商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价格得分。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 |
|
2 |
技术部分(42分) |
质量服务方案 (15分) |
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的优劣程度进行评分,包含排版、编校、校对的实施计划等方面,优得15分,良得10分,中得5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完整,针对性强,表述清晰,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为“优”;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完整,具有针对性,表述清晰,符合项目实际,但内容较笼统为“良”;方案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地方,内容有遗漏或没有针对性,内容存在严重不符合项目实际的情况为“差”。 |
印刷出版方案 (15分) |
有详细的针对本项目的印刷出版方案,根据安全保障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的优劣程进行评分,优得15分,良得10分,中得5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
合理化建议 (12分) |
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方案,磋商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制定方案的详细程度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按优劣进行评分,优得12分,良得8分,中得6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
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篇 采购商务要求”,交货时间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无效磋商,其它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38分) |
业绩 (20分) |
2016年1月至今,供应商实施过档案类、志书类、刊物类的项目业绩,有一个得5分,满分20分。 |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
专业技术人员 (8分) |
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具有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中级),有一个证得2分;具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有一个证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 |
专业技术人员 (8分) |
||
售后服务 (10分) |
有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根据优劣进行评分,优得10分,良得5分,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优的标准:方案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 良的标准:方案较详实,比较贴切实际、实用性强。 差的标准:方案与本项目无关,不贴切实际,无实用性。 |
说明:磋商小组认为排名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 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二)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
(三)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签署、盖章;
(四)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的;
(六)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
项目的采购活动的;
(七)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八)响应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九)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十)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十一)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供应商
(一)合格磋商供应商条件
合格磋商供应商应完全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磋商。
(三)供应商的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法律责任
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邀请书、项目技术需求、采购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商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五)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整套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3.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八)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 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文明网(http://cq.wenming.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电话。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1.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和商务需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磋商活动后,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
(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 3000元。
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龙头寺支行
账 号:3100032609100038951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是签订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合同文件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一、合同主要条款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名称 |
内容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服务标准。 |
|||||||
二、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
三、付款方式: |
|
||||||
四、违约责任: 按《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
六、其他约定事项: 1.磋商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
备注: |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响应文件封面
二、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第一次报价函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三、技术部分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二)技术评审需提供的材料(格式自定)
四、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格式自定)。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评审需提供的资料(格式自定)
(四)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五、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基本资格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三)其他应提供的资料(自附)
一、响应文件封面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二、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第一次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第一次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磋商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磋商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9 |
|
|
|
|
|
10 |
…… |
|
/ |
|
|
11 |
总计 |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三、技术部分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第二项”中的内容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
2.该表可扩展;
3. 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定)
四、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格式自定)
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磋商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中所有内容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
2.该表可扩展;
3.后附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商务评分需提供的资料(格式自定)
(四)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五、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4.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二)特定资格条件
(三)其他应提供的资料(自附) :
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