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文明办   主办
首页 > 区县工作 > 大渡口区 > 正文

小小母婴室的“大民生”——大渡口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来源:
字号:
[小]
[大]
【打印】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温馨的色调,防滑的地板,带防护装置的婴儿护理台,提供冷热水的洗手池……一间小小母婴室,让出门在外的妈妈们不再因喂奶、换尿布而发愁。

  一直以来,对哺乳期的妈妈来说,带宝宝出门是一件比较操心的事情。尤其在公共场所,给孩子喂奶、换尿布都面临着诸多不便。如今有了母婴室,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对此,全职妈妈陈怡深有体会。陈怡有两个孩子,大女儿6岁多、小儿子刚9个月,她时常会带两个孩子出门玩耍。

  “宝贝,你在这里上洗手间,妈妈在旁边母婴室给弟弟换尿不湿。”5月20日,恰逢第32个“全国母乳喂养宣传日”,这天,陈怡带着两个孩子到大渡口万达广场无动力公园玩耍。尽兴后,陈怡与孩子轻车熟路来到3楼,将女儿带到厕所,一番叮嘱后,便抱着小儿子向旁边的母婴室走去。

  陈怡很喜欢这里的母婴室,干净、温馨、隐私,呵护周全,设施齐备又富有特色。提及几年前带大女儿出门,遇到的尴尬场面仍历历在目。孩子想吃奶或者解便会哭闹不停,她只好四处寻找隐蔽角落喂奶、换尿布,“那种感觉,既无奈又无助。”

  “小小母婴室,彰显大爱心。大渡口现在很多公共场所都设有母婴室,特别是一些商场、医院、公园的标准化母婴室相继投用后,极大方便了像我这样的妈妈。”陈怡说,母婴室不仅方便了哺乳期的妈妈,也是城市发展的体现,生活在这座城市很温暖、很幸福。

  近年来,我区以服务民生为重点,以依法管理为保障,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加快推动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2018年,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等多个部门出台了《大渡口区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在5000至10000平方米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点、公园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应建设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应当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同时,鼓励超大型公共场所配置多个母婴室,女职工较多的机关、企事业用人单位要参照该标准建设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等。

  截至目前,我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90%以上。全区按照标准要求,统一名称标识、统一基本设施,规范建设打造群众满意的母婴服务品牌,建成标准化母婴设施11个,包括新世纪商场、新天泽商场、大渡口万达广场、区妇幼保健院、区人民医院、重钢总医院、春晖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山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茄子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跳磴镇卫生院、大渡口公园。其中,大渡口万达广场母婴室采用“1+7”设置模式,建立起西南地区大型综合高端商场中面积最大、最具特色的母婴室,发挥了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

  为方便有需要的妈妈快速找到母婴室,区卫生健康委制作《大渡口区母婴室指南》,对外发布全区母婴室地理分布、基本情况介绍、服务电话等。区卫生健康委还利用“全国母乳喂养宣传日”“世界母乳喂养周”等,宣传母乳喂养知识,进一步普及母婴设施安全使用知识。

  区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电视、报刊等,广泛宣传加强母婴设施建设使用管理,持续加大母乳喂养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同时,强化示范引领,制定“示范母婴室”建设标准,以示范促管理优服务,更好满足母婴群体高品质健康需求。记者 李润梅

责任编辑:站点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