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文明办   主办
首页 > 区县工作 > 涪陵区 > 正文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涪陵调研《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

来源:
字号:
[小]
[大]
【打印】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近日(7月12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涪陵,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陈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马岱良参加调研。

  当天上午,调研组先后来到涪陵高山湾交通枢纽、区图书馆和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实地调研维护公共秩序和文明出行情况、全民阅读提升文明素养情况和促进文明行为特色活动开展情况等。

  在当天下午召开的片区座谈会上,涪陵、渝中、北碚、渝北、永川、合川、垫江等7个区县人大相关负责人,先后就《条例》的宣传贯彻情况、有关主体职责落实情况、文明行为规范执行情况及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等进行了汇报;与会市人大代表和7个区县文明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还就如何更好的实施《条例》提出了意见建议。

  马岱良表示,各区县在《条例》贯彻实施中,各有特色,亮点纷呈,值得点赞。希望各区县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创新宣传形式,提高老百姓对《条例》的知晓度。表彰先进,典型引路。要加大对先进的表彰力度,以典型带动广大老百姓积极参与。加大曝光,惩罚后进。要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警示和制止不文明现象的发生。志愿服务,示范带头。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党员志愿者的示范带头作用。落细落小,久久为功。要号召广大老百姓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争做文明人,共建文明城,共同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陈杰强调,文明是一个地方的底蕴和内涵。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各级部门要坚持齐抓共管、加强协调配合,提升老百姓的文明行为水平。调研组也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认真梳理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如实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进一步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责任编辑:杨山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