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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打造黔江特色法治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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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黔江区将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等方面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黔江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阵地,推进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一体规划建设。着力提升全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2025年,在我区建成“一区一法治文化公园(广场)、一乡镇(街道)一普法讲堂,一村(社区)一法治宣传栏(长廊)”的阵地体系。探索建立法治文化阵地管理使用长效机制,提高法治文化阵地使用率,坚持做好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申报工作,择优参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繁荣发展。严格落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各项要求,探索建立“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社会资助、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模式,推动全区法治文化市场的快速成长。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力度,将法治文艺作品纳入各级文化作品评奖内容和艺术、出版扶持奖励基金内容,开展优秀法治动漫、微视频和故事征集评选展播活动,创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组织法学专家、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文化基层行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加强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红色法治文化传承宣传和保护。加强对区内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保护,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普及和传承。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深入挖掘红色文化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充分利用红色文化遗址、名人故居、文博单位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开展具有庄严感和教育意义的系列主题活动。融通多媒体资源,推进“互联网+”革命文物,传承红色法治文化,弘扬革命精神。

  加强涉外法治文化传播和交流。充分利用普法“智库”资源,重点培育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提高涉外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能力。利用涉外案例资料,对我区驻境外企业、人员加强驻在国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对常驻我区的境外人员及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加强法治宣传。培育黔江法治文化品牌。开展“法润千里 治汇广大”黔江行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一个季度一个主题开展集中宣传,增强全区普法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打造品牌活动载体。深入挖掘黔江本地文化中的法治元素,参与我市普法标识、卡通形象和系列法治文化产品征集活动,打造全区法治文化产品资源库,创建一批法治文艺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逐步形成具有黔江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责任编辑:杨山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