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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以学雷锋志愿服务践行《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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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31日起施行以来,石柱县大力宣传学习教育实施。首个文明行为促进月,更是以开展“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为契机,努力践行条例。一是营造浓厚文明氛围。依托电视、报纸、公益广告牌、户外LED、各类新媒体等大力宣传该条例,组织志愿者发放该条例单行本3000册、宣传海报5000张。二是精心策划文明项目。围绕该条例重点规范内容,策划了“山水之城 美丽之地”“弘扬时代新风”“垃圾分类”“吃得文明”“礼让斑马线”等志愿服务项目。三是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组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热心群众等,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文明创建网格等载体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314场次。(石柱县委宣传部 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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