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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新闻出版局 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和复制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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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

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和复制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新闻出版局,各市属印刷企业、复制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和复制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23〕9号)要求,市新闻出版局决定开展2023年全市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和复制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在重庆市行政辖区内持有有效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单位及个人,包括以下范围:出版物印刷企业,内部资料印刷企业,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企业,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专业数字印刷企业,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取得复制经营许可证的复制单位须参加年度核验。

  二、责任分工

  (一)各区县新闻出版局负责本辖区内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下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年报审核。

  (二)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出版物印刷企业,内部资料印刷企业,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专业数字印刷企业进行年报审核。负责对复制单位进行年度核验。

  三、程序方式

  印刷企业:企业法人或生产经营负责人线上通过法规培训考试(附件1)→企业在线填报年度报告(附件2、附件3)→市级或区县新闻出版局审核(附件4)→现场报送纸质材料(附件5)。

  复制单位:企业法人或生产经营负责人现场报送纸质材料。

  四、年度报告和年度核验时间

  (一)各区(县)属印刷企业的年报工作须于4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节点及工作组织安排由各区县新闻出版局自行确定。

  (二)市属印刷企业年报工作分为网上填报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相关单位应在本年度规定日期内分别完成各自工作,具体安排为:

  1. 网上填报时间:3月20日至4月21日。

  2. 现场审核时间:4月10日至25日每个工作日9:30—17:30。

  (三)复制单位年度核验时间为4月10日至14日。

  五、年度报告和年度核验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主动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符合印刷企业、复制单位基本条件并正常生产经营;

  (四)按照《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复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五项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贯彻执行;

  (五)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按规定向新闻出版局报送数据以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

  (六)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报告和年度核验;

  (七)其他需提供的年报和年检材料完备。

  符合年报、年检要求的,市新闻出版局及各区县新闻出版局将予以通过。通过年报的印刷企业和通过年检的复制单位取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资格。 

  不符合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或不参加年报、年检的企业,从5月1日起停止在“重庆印刷发行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相关业务,各新闻出版局将依据有关法规予以清理注销。对存在不报、虚报、瞒报等问题的企业,将列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重点监管对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坚持导向。各区县新闻出版局要把年度报告和年度核验工作作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出版导向,坚持思想引领和严格监管同向发力。要坚持稳中求进,从改善心理预期、提振行业发展信心入手,认真客观分析本地区行业发展总体情况,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洞察发现积极因素,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将党中央精神深入贯彻到全行业,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安全相统一。

  (二)聚焦重点,分类施策。各区县新闻出版局要以组织开展年度报告和年度核验工作为契机,重点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排查监管隐患。结合“扫黄打非”工作,认真开展印刷复制企业涉“黄”涉“非”和违规印制日历台历自查自纠工作,对不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特别是长期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僵尸企业”,要核实其资格条件,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注销。市新闻出版局将对重点承印企业加强跟进指导,做好服务保障,统筹安排优质产能;对龙头骨干企业将加强政策支持,支持申报国家印刷示范企业,打造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排头兵。

  (三)加强审核,按时报送。各印刷企业要严格按照年报要求,据实填报各项年报数据。各区县新闻出版局要认真核准年报数据,做数据“审计师”,不做数据“二传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各区县新闻出版局请于4月28日前将本区县年报工作总结电子档(以“XX区县印刷年报”命名文档)上传至市委宣传部印刷发行处(邮箱:1419043561@qq.com)。

  本通知及附件请登录重庆文明网公告栏下载。2023年全市印刷企业年报及复制单位年检结果将于5月18日前在重庆文明网通报。各区县新闻出版局应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年报结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郭英,63899570;

  年报和年检审核:雷千锐,63899319;

  现场审核地址: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级机关综合大楼附1号206室。

  附件:1.2022年度重庆市印刷企业法规培训考试流程

  附件:2.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材料清单

  附件:3.印刷企业年度报告网上填报流程

  附件:4.各区县新闻出版局年度报告审核流程

  附件:5.印刷企业现场审核报送材料

  附件:6.2023年复制单位年度核验表

  附件:7.各区县开展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总结提纲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

                                   2023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杨山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