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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台八条措施帮助养老服务业纾困解难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0日

  (记者 李 一)养老服务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区全面实行养老机构封闭管理,社区养老服务站也全面暂停服务。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日前,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帮助养老服务业纾困解难的八条措施,包括发放补贴、加大扶持力度、社保减免缓缴返还、房租减免、用电优惠等方面,全力帮助养老服务行业纾困解难。

  “真金白银”助企业渡过难关

  对于疫情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我区根据封闭管理期间的在岗一线工作人员和实住老人数,发放2个月的一次性疫情防控补贴资金;对于受疫情影响暂停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站,按正常运营给予运营补助;对于受疫情影响暂停发放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改以现金方式予以补齐;对于因疫情影响暂不能进行综合验收的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则会在疫情结束后简化验收程序,尽快兑现市级、区级建设补助。

  养老机构还可享受阶段性的房屋租金减免,在疫情期间视情况享受1至3个月的租金减免,同时,给予养老机构一定的用电优惠。

  “免减缓”让企业“轻装上阵”

  我区还针对社保、基本医保、住房公积金,实施了阶段性减免、缓缴、延缴政策。

  社保方面,2月至6月,将免征营利性养老机构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4月,减半征收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可向区社保局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按规定经核准后,可返还3个月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50%。

  基本医保方面,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在2月至4月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医保费率由8%降低到4%;今年1月至6月应缴纳的职工医保费可缓缴,最迟可延至今年7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方面,符合重庆市规定缓缴条件的养老机构,可按规定申请在今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纾困解难的八条措施

  ●发放一次性疫情防控补贴

  ●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扶持力度

  ●提前兑现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

  ●落实阶段性社保减免缓缴返还政策

  ●落实阶段性基本医保费率降比延缴政策

  ●落实阶段性房屋租金减免政策

  ●落实阶段性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

  ●落实阶段性用电优惠政策 

  

  

编辑:cqyz_liang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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